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升级的通知
环办环评函[2022]49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为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 (以下简称备案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要求,推进备案系统数据共享,我部对备案系统进行了升级,于 2023 年1月1日启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系统由各地分散部署升级为全国统一集中部署,可直接登录访问 https://beian.china-eia.com,也可通过生态环境部网站访问,路径为“首页一环境影响评价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各地原有备案系统将同步停用。
二、备案系统升级完成后将同步实现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统 一身份认证与数据共享。各地可通过地方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与备 案系统统一身份认证与数据回流。
三、请各省级生态环境部门组织做好备案系统升级期间各项 过渡工作,配合完成各地备案系统数据迁移,充分利用官方网站 及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加强升级后备案系统的宣传,在官方网站中及时更新备案系统链接或入口,切实指导建设单位方便、快捷地实现环境影响登记表网上备案。请填写备案系统联络人信息表(见附件) ,于2023 年 1 月 1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备案系统使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系统功 能拓展提升相关意见建议等,请及时反馈,我部将统筹加强后续 建设完善工作。
联系人: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 刘彼璇
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张宇恒
电话: (010) 65646186 、13811891887
(010) 84757219 、16601108867
邮箱: zhangyh@acee. org. cn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2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