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水资源论证
水资源论证是依据江河流域或者区域综合规划以及水资源专项规划,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的取水、用水、退水的合理性以及对水环境和他人合法权益的影响进行综合分析论证的专业活动。 我国为促进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可持续利用,保障建设项目的合理用水要求,根据《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和《水利产业政策》,制定了相应的水资源论证法规。
论证范围及类型:包括地表水水资源论证及地下水水资源论证。
水资源论证报告分为:地表水资源论证报告和地下水水资源论证报告。
2、防洪评价
依据国家计委、水利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水政[1992]7号),对于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下简称建设项目),应进行防洪评价,编制防洪评价报告。
防洪评价是由专业化的咨询机构,就涉河(或湖泊、水库、蓄滞洪区)建筑物对防洪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分析评估,为防汛机构、水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单位等提供的一种技术咨询服务,我们公司是防洪评价资格单位,具有一批从事防洪评价的高级技术人才,具有较完善的关于防洪评价的计算分析软件,具有丰富的防洪评价实践经验。
3、水土保持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和国家计委、水利部、国家环保 局发布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规定:凡从事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开发建设单位和个人,必须编报水土保持方案。
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是为了有效保护水资源,改善生态环境,发展生产,防止人为造成新的水土流失。
4、水土保持监测
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是指对水土流失发生、发展、危害及水土保持效益进行长期的调查、观测和分析工作。通过水土流失监测,摸清其类型、程度、强度与分布特征、危害及其影响情况、发生发展规律、动态变化趋势,对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生态环境建设科学决策以及科学、合理、系统地布设水土保持各项措施具有重要意义。
5、水土保持验收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的主要内容:检查水土保持设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施工质量,投资使用和管理维护责任落实情况,评价防治水土流失效果,对存在问题提出处理意见等。
水土保持设施符合下列条件的,方可确定为验收合格:
1、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完备,水土保持工程设计、施工、监理、财务支出、水土流失监测报告等资料齐全;
2、水土保持设施按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和设计文件的要求建成,符合主体工程和水土保持的要求;
3、治理程度、拦渣率、植被恢复率、水土流失控制量等指标达到了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和批复文件的要求及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技术标准;
4、水土保持设施具备正常运行条件,且能持续、有效运转,符合交付使用要求。水土保持设施的管理、维护措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