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蕉岭县文福长隆山矿区河石脑矿段、大岌顶矿段
开发利用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公示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及《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我厅审批及管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有关事项的公告》,梅州市文华矿山有限公司组织有关单位广东省蕉岭县文福长隆山矿区河石脑矿段、大岌顶矿段开发利用工程进行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现将验收结果(详见附件)向社会公示。
如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如下方式反映。
建设单位:梅州市文华矿山有限公司
地址:梅州市蕉岭县文福镇长隆山
联系人:廖阳生
附件:1. 广东省蕉岭县文福长隆山矿区河石脑矿段、大岌顶矿段开发利用工程水保设施验收鉴定书
2. 广东省蕉岭县文福长隆山矿区河石脑矿段、大岌顶矿段开发利用工程水保设施验收报告
3. 广东省蕉岭县文福长隆山矿区河石脑矿段、大岌顶矿段开发利用工程水保监测总结报告
广东省蕉岭县文福长隆山矿区河石脑矿段、大岌顶矿段开发利用工程验收鉴定书(1).pdf
广东省蕉岭县文福长隆山矿区河石脑矿段、大岌顶矿段开发利用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1).pdf
广东省蕉岭县文福长隆山矿区河石脑矿段、大岌顶矿段开发利用工程水土保持验收报告(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