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吉玉陶瓷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自行验收公示
广东吉玉陶瓷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2日在项目所在地组织召开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自行验收会。现场验收检查组成员有建设单位广东吉玉陶瓷股份有限公司、验收编制单位广东新金穗环保有限公司和专业技术专家。验收检查组现场查阅并核实了项目建设和运营期环保工作的落实情况。经认真研究讨论形成验收意见,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竣工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管理条例》以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验收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期自即日起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凡对本次公示内容有异议者,用书面形式向广东吉玉陶瓷股份有限公司反映。反映情况的,须签署真实姓名,否则不予受理。如无异议,则按规定予以确定。